【文章轉自:中央社/記者呂欣憓】

現行國家考試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不用收費,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「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」修正案,未來每科複查要收費新台幣50元

 

配合立法院今年初通過典試法修正案,考試院今天通過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,新增應考人申請複查筆試成績,每次每科目收取複查費用50元

 

申請複查口試、心理測驗、體能測驗、實地測驗、著作或發明審查、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審查成績,每種考試方式收取複查費用50元。

 

新的辦法規定於榜示後申請複查成績限本人提出,並應於考試榜示的次日起10日內,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,填具申請複查成績相關資料,繳納費用後始完成申請程序,並以1次為限,逾期申請或未依期限繳費者,不予受理

 

考選部解釋,評估辦理複查成績作業的成本包括網路申請複查成績系統開發費用、耗材和人力等成本。

 

考選部指出,應考人在線上申請複查並完成繳費後,承辦單位將調出應考人申請複查的申論式試卷,以三人三校進行卷面、外核對;採測驗式試題的科目,將試卡送請資訊管理處重新讀卡,核對無誤後,再至試務整合性管理系統印製複查成績回函並回復應考人。

 

院會今天同時討論「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」和「典試法施行細則」。配合典試法修正,考試院研擬申請閱覽試卷辦法,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每次考試以一次為限,應於該項考試筆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,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申請閱覽試卷,填具申請閱覽的科目名稱,每科目應繳納閱覽費80元。

 

不過「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」和「典試法施行細則」今天沒有通過,還需送交全院審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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