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章轉自:自由時報/記者:蔡彰盛】


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「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」部分條文,刪除港務人員,另調整鐵路特考考試科目,自2017年起舉辦的考試將適用新規定


考試院說明,由於港務機關改制,不再透過交通特考取才,因此,刪除港務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及應試科目表。

此外,為配合用人機關需求,修正鐵路各級資位人員部分類科應試科目,其中「高員三級」運輸營業類科,「行政法」修正為「軌道經營與管理」、「企業管理」修正為「運輸政策」、「經濟學」修正為「運輸經濟學」;「員級」運輸營業類科,「運輸學概要」修正為「鐵路運輸學概要」;機械工程類科,「機械設計概要」修正為「基本電學」;機檢工程類科,「內燃機學概要」修正為「電工機械概要」;佐級材料管理類科,「倉儲管理大意」修正為「政府採購法大意」;運輸營業類科及場站調車類科第一試,「運輸學大意」修正為「鐵路運輸學大意」;機械工程類科第一試,「機械工程製圖大意」修正為「機械製造學大意」;「士級」技術類別,「技能測驗」(就業務所需技能測驗之)修正為「專業知識」。皆自2017年1月1日起適用新修正之應試科目

此外,鐵路各級資位貨運服務及餐旅服務類科久未提列職缺,已無設置必要,因而刪除上列類科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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