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章轉自:金融研訓院】
臺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4年06月14日舉辦,報名期間自104年05月18日09:00至104年05月28日18:00止,本次甄選包括一般金融人員、國際金融、資訊、會計、經濟研究、產業分析、法務、外匯、企金、地政、理財、客服、建築工程等甄試類別,一律採網路報名;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。
- 甄試類別、報考資格條件、筆試科目、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
一、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(報考者通過第一試,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「國籍具結書」)。
二、年齡、性別、兵役:不限。
三、本次甄試合計錄取330名(正取:255名,備取:75名)。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、工作經驗、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,如下說明:
甄試類別
|
進用職等
|
學歷及資格條件
|
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|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|
正取名額
(備取名額)
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國際金融─南非分行儲備
人員
|
8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經濟、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公民營銀行工作2年以 上經驗。
3.專業證照: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具派駐國外經驗1年以上。
※其他條件: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
意書,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
定,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
考評合格適任後,配合業務需要派赴
南非分行服務。如有違反,臺灣銀行
得終止勞動契約,並得請求相當於該
錄取人任職期間,臺灣銀行為培訓其
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違約金。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
2.科目二:
國際金融(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)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1)
|
2
|
建築工程人員
|
8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
國內外大學建築、建築及都市設計、建
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
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
已取得中華民國建築師證書。
3.工作經歷:
具建築工程工作4年以上經驗。
|
1.科目一
國文、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;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
營建法規與實務及
政府採購法概要 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2)
|
1
(1)
|
信託專業資訊人員
|
8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
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,且其中具信託系統開發2年以上經驗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程式設計
(以JAVA、SQL 、.NET語言為主)、(2)系統分析、
(3)資料結構、
(4)資料庫應用、
(5)網路管理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3)
|
1
|
電子金融業務企劃人員
|
8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金融、統計、企管、資管、理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資訊或電子金流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(律師或會計師)證照。
2.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。
3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4.畢業論文曾經獲獎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問題分析與解決、(2)邏輯推理能力、(3)企劃案實務論述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4)
|
5
(2)
|
國際金融─英語組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經濟、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除英文外具備其他外語能力。
※其他條件: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
意書,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
定,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
考評合格適任後,配合業務需要派赴
海外或大陸地區服務。如有違反,
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,並得請求
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,臺灣銀行
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
違約金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
2.科目二:
國際金融(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)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5)
|
15
(5)
|
會計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 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歷:具公民營銀行會計2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3.專業證照:已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
語檢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會計學[含
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(IASs)、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公報 (IFRSs) 及相關解
釋]、 (2)稅務法規】
◎選擇題+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6)
|
3
(1)
|
經濟研究分析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
學歷:國內外經濟、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曾於國內、外經濟金融相關學術期刊
或相關研討會中發表論文。
2.畢業論文曾經獲獎。
3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
語檢定證明。 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2.科目二
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7)
|
3
|
產業分析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研究所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,惟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之系所非理工相關科系者,應具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科系學士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歷:具國內外產業資料庫分析2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具有證券業產業分析相關工作經驗。
2.曾參與政府相關產業專案計劃。
3.取得台灣亞太產業分析專業協進會(APIAA)各級產業分析認證。
4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總體經濟學及產 業分析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8)
|
2
(1)
|
信託專業資訊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
上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具信託系統開發2年以上經驗。
|
1.科目一
國文、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程式設計
(以JAVA、SQL 、.NET語言為主)、(2)系統分析、
(3)資料結構、
(4)資料庫應用、
(5)網路管理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09)
|
1
(2)
|
海外或大陸地區資訊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
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。
2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3.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。
※其他條件: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
意書,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
定,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
考評合格適任後,配合業務需要派赴
海外或大陸地區服務。如有違反,
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,並得請求
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,臺灣銀行
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
違約金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程式設計
(以JAVA、SQL 、.NET語言為主)、(2)系統分析、
(3)資料結構、
(4)資料庫應用、
(5)網路管理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地區
(H1410)
|
7
(2)
|
程式設計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
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。
2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
語檢定證明。
3.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綜合科目
【含:(1)程式設計
(以JAVA、SQL 、.NET語言為主)、(2)系統分析、
(3)資料結構、
(4)資料庫應用、
(5)網路管理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地區
(H1411)
|
13
(5)
|
大中華地區法遵
人員
|
7
|
※必要資格條件
學歷(均須取得):
1.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
2.國內、外研究所(不限系所)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中國大陸法律相關學位或學分證明。
2.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證書或相關證照。
3.具中國大陸金融相關經驗。
4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。
※其他條件
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,同意
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,於完成
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
適任後,配合業務需要派赴大中華地
區(含大陸及香港)服務。如有違反,
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,並得請求
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,臺灣銀行
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
違約金。
|
1.科目一
民法及民事訴訟法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
2.科目二
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 |
臺北市
(H1412)
|
10
(2)
|
法務人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
學歷(均須取得):
1.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。
2.國內、外研究所(不限系所)畢業,且已取得碩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。
2.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(須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)。
|
1.科目一
民法及民事訴訟法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
2.科目二
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非選擇題 |
臺北市
(H1413)
|
10
(2)
|
外匯人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任職公民營銀行2年以上經驗,且其中具1年進出口工作經驗。櫃檯人員外幣兌換及匯出匯款等簡易外匯工作年資不予採計。
3.專業證照:已取得「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」或「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」合格證明書者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 2.科目二
綜合科目【含:
(1)國際金融業務概要;(2)國際貿易實務概要
◎選擇題】
|
臺北地區
(H1414)
|
9
(2)
|
中彰投地區
(H1415)
|
2
|
||||
雲嘉南地區
(H1416)
|
2
|
||||
高屏地區
(H1417)
|
2
|
||||
企金業務人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
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公民營銀行企業授信相
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。
3.專業證照: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
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
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:
綜合科目【含: (1)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、銀行法概要,合計占50%;◎選擇題+非選擇題
(2)授信及外匯專業能力,合計占50%;◎選擇題】
|
臺北地區
(H1418)
|
2
|
桃竹苗地區
(H1419)
|
1
|
||||
中彰投地區
(H1420)
|
3
(2)
|
||||
雲嘉南地區
(H1421)
|
2
|
||||
高屏地區
(H1422)
|
2
(1)
|
||||
地政人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證書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
綜合科目【含:(1)土地法規、(2)民法(包括總則、物權、親屬及繼承)、(3)土地開發及利用】
◎非選擇題 |
臺北市
(H1423)
|
3
(1)
|
建築工程人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大學建築工程、土木工程、營建工程科系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已取得工地主任或品管人員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。
|
1.科目一
國文及英文(各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
施工與估價概要及政府採購法概要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24)
|
2
(1)
|
甄試類別
|
進用職等
|
學歷及資格條件
(所列條件均須符合)
|
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|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|
正取名額
(備取名額)
|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甄試類別
|
進用職等
|
資格條件
|
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|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|
正取名額
(備取名額)
| |
理財專員
|
6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畢業,且已
取得畢業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任職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
顧問人員(不含辦理帳務、行政作業及轉介
或協銷之人員)2年以上。
※報考人員於第二試(口試)時,須檢附下列各項文件:
(1)由服務機構所開立之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(不含辦理帳務、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)任職2年以上之「工作資歷證明、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」,並註明工作部門、工作期間及詳細職務內容。
(2)個人具名簽章之「工作經歷資料表」,詳列工作經歷及職務內容;以及「過去銷售績效表現及佐證資料」(如:獎狀、業績數字、業績排名表報或扣繳憑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)。
3.專業證照:
同時具備下列(1)至(3)項測驗合格證明書:
(1)「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」或「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(信託法規乙科)」
(2)「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」
(3)至少具備下列二項測驗合格證明書,其中A.B.C.D項至少須具備一項:
A.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
B.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
C.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
D.投信投顧相關法規(含自律規範)乙科測驗
E.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
F.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
G.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
H.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資格測驗
I. CFP國際證照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
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
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:
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
◎選擇題
|
臺北地區
(H1425)
|
13
(4)
|
|
桃竹苗地區
(H1426)
|
1
|
|||||
中彰投地區 (H1427)
|
4
(1)
|
|||||
雲嘉南地區
(H1428)
|
4
(1)
|
|||||
高屏地區
(H1429)
|
3
(1)
|
|||||
資訊人員
|
5
|
※必要資格條件
學歷:國內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。
◎資訊人員須配合輪值三班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。
2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
檢定證明。
3.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。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
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:
綜合科目
【含:(1)程式設計 (以JAVA、SQL、.NET語言為主)、
(2)系統分析、 (3)資料結構、 (4)資料庫應用、 (5)網路管理】
◎非選擇題
|
臺北地區
(H1430)
|
15
(5)
|
|
客服人員
|
5
|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)
1.學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具公民營銀行客服業務1年
以上工作經驗。
◎須配合客服業務24小時及假日輪班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精通台語。
2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
定證明。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
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:
綜合科目(含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及銀行法概要) ◎選擇題
|
臺北市
(H1431)
|
3
(2)
|
|
一般金融人員
|
5
|
※必要資格條件
學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且已取得畢業證書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1.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。
2.具備以下任一項測驗合格證明書:
(1)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
(2)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(信託法規乙科)
(3)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
(4)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
(5)投信投顧相關法規(含自律規範)乙科測驗
(6)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
(7)全民財經檢定合格證明書
|
1.科目一:
國文及英文(各
占本科目50%)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:
綜合科目(含會計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)
◎選擇題
|
臺北地區
(H1432)
|
65
(24)
|
|
桃園市 (H1433)
|
15
(2)
|
|||||
竹苗地區
(H1434)
|
5
|
|||||
中彰地區
(H1435)
|
3
(2)
|
|||||
南投地區
(H1436)
|
4
|
|||||
雲嘉地區 (H1437)
|
3
|
|||||
臺南市
(H1438)
|
3
(2)
|
|||||
高屏地區 (H1439)
|
3
|
|||||
澎湖縣
(H1440)
|
3
|
|||||
金門地區
(H1441)
|
2
|
|||||
馬祖地區
(H1442)
|
3
(1)
|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