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章轉自:大東海戰報】
一、考試日期:預定於103年10月19日(日)舉行考試。【設台北、台中、高雄3考區】
二、報考資格:
1、專業職(一)晉升營運職:現任專業職(一)職階從業人員,甄試舉行前,任本職階職務最近連續5年(98年至102年)年度考核均列甲等(80分以上),或現敘薪級已達營運職職階最低薪級
(41級)者。
2、專業職(二)晉升專業職(一):現任專業職(二)職階從業人員,甄試舉行前,任本職階職務最近連續3年(100年至102年)年度考核均列甲等(80分以上),或現敘薪級已達專業職
(一)職階最低薪級(53級)者。
三、考試類別、錄取名額、考試科目,如下表:
類別 |
普通科目 |
專業科目 |
錄取名額 |
專業職(一) 晉升營運職 |
◎1、國文【論文60%、公文20%與測驗20%(單選題10題)】 2、英文:(中翻英、英翻中)70%、閱讀測驗(單選題15題)30%。 |
3、郵政法規(包括郵政法、郵政儲金匯兌法、簡易人壽保險法、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) 4、企業管理 5、民法、工程經濟、資訊系統與分析(任選1科)
★均為非選擇題,題型包括申論題、問(簡)答題、填充題、計算題、圖表實作等。 |
15名以上 |
專業職(二)晉升專業職(一) |
◎1、國文(作文與測驗):作文60%,測驗(單選題20題) 40%。 |
※2、郵政法規概要(包括郵政法、郵政儲金匯兌法、簡易人壽保險法、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) ※3、民法大意
★均採單選題50題。 |
259名以上 |
四、職階晉升甄試以下列各項合併計算為總成績:
(一)甄試舉行前,最近3年之年度考核平均分數,占35%。其期間中斷者,得依次向前推算遞補之。
(二)筆試成績占50%。筆試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。
(三)任本職階職務之服務年資(年資計算至甄試前1日,即103年10月18日),占10%(每滿1年者1分,逾半年未滿1年者,以1年計,未滿半年者0.5分,最高10分)。
(四)曾取得與郵政業務有關之專業證照並經登錄者,占5%(每項0.5分,最高5分)。
(五)甄試總成績未達50分,或筆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0分者,不予錄取。缺考之科目,以0分計算。
五、本項甄試,除報名及審核資格作業由本公司各人事單位自行核辦外,其餘試務工作均委外辦理。各科全部到考者,得報支往返交通費;其獲錄取者,仍依現行規定准予申報往返旅費,惟不得重複報支交通費。另甄試當日中午,考生均由本公司供應便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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